申請以智能身份證使用圖書館服務
智能身份證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推出後,香港市民可選擇以智能身份證使用圖書館服務,屆時便無須另外攜帶圖書證。然而,市民仍可選擇繼續使用現有的圖書證。
市民如欲以智能身份證使用圖書館服務,應前往任何一間公共圖書館辦理申請手續。
申請以智能身份證使用圖書館服務
申請辦法
十八歲或以上人士
- 前往任何一間香港公共圖書館或透過互聯網索取或下載申請表格(表格編號LCS 694) ;
- 填妥申請表格甲部和丙部;
- 申請人現時如未領有香港公共圖書館簽發的圖書證*,亦須填妥申請表格乙部;以及
- 出示下列文件以供核對:
- 申請人的智能身份證;以及
- 申請人的住址證明。(例如電費單、水費單等。此項只適用於現時未領有香港公共圖書館簽發的圖書證*的人士。)
十八歲以下人士
- 前往任何一間香港公共圖書館或透過互聯網索取或下載 申請表格(表格編號LCS 694) ;
- 填妥申請表格甲部和丙部;
- 申請人現時如未領有香港公共圖書館簽發的圖書證*,亦須填妥申請表格乙部;
- 申請人的擔保人應填妥申請表格丁部「保證書」一欄;以及
- 出示下列文件以供核對:
- 申請人的智能身份證;
- 擔保人的身份證正本或副本;以及
- 擔保人的住址證明。(例如電費單、水費單等。)
*包括前市政局公共圖書館及前區域市政局公共圖書館簽發的圖書證。
讀取智能身份證儲存的個人資料
申請人在以智能身份證使用圖書館服務之前,必須在申請表格上簽署,以授權圖書館館長只讀取申請人的個人資料。這是指申請人的中英文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和身份證簽發日期,而非任何其他儲存於智能身份證內的資料。
為方便讀者登記程序的進行,該等個人資料只會一次過從智能身份證讀取,然後傳送至圖書館電腦系統。在讀者外借和續借圖書館資料(只限在自助借書終端機辦理)時,只有其身份證號碼和身份證簽發日期會被讀取,以供核對電腦系統內的圖書館記錄。電腦系統不會從智能身份證讀取任何其他個人資料,而證內的晶片亦不會儲存任何圖書館記錄。
使用智能身份證外借圖書館資料
已申請以智能身份證使用圖書館服務的讀者,可使用其智能身份證在圖書館櫃檯及自助借書終端機外借圖書館資料。讀者在圖書館櫃檯外借圖書館資料時,圖書館人員會要求他們將智能身份證插入設於櫃檯的智能身份證讀卡機。在部分香港公共圖書館,讀者亦可使用其智能身份證在自助借書終端機外借和續借圖書館資料。自助借書終端機會顯示便於使用的畫面,指引讀者逐步進行外借和續借手續。
外借數目的限制
登記讀者可於任何一間香港公共圖書館外借最多 十 項圖書館資料。
以智能身份證使用續借服務
所有申請以智能身份證使用圖書館服務的讀者,均獲發給一個「圖書證號碼」。
登記手續一經辦妥後,讀者除可憑該圖書證號碼使用電話續借服務,以及使用所有公共圖書館的圖書館目錄終端機及互聯網所提供的網上服務(包括讀者記錄查詢服務、續借及預約圖書館資料)外,更可以香港身份證號碼使用有關的網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