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借閱圖書館資料服務
引言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共有83間公共圖書館,分佈於全港各區,為市民提供全面的圖書館服務,以滿足社會人士在資訊、終身學習、研究及善用餘暇方面的需求。
香港公共圖書館除為個別市民提供一般圖書館服務外,亦為學校及非牟利機構提供團體借閱圖書館資料服務,旨在進一步推廣社區閱讀風氣,加强圖書館與區內學校及團體的合作,及將圖書館服務擴展至那些基於某種原因而無法使用一般圖書館設施的社會人士。
申請辦法
首次申請使用是項服務的團體,請填妥「圖書證申請表」,並連同學校/團體註冊證書副本,交回任何一間公共圖書館。如沒有特別指定借用資料的圖書館,便會由區內的公共圖書館提供服務。日後只須遞交「團體借閱圖書館資料申請表」,在圖書館館長安排下,便可在已選定的圖書館揀選合適的資料,每次可申請外借約二百項資料,為期兩個月。資料到期歸還時,如沒有其他讀者預約,機構可續借該等資料。此外,圖書館會因應個別情況考慮調整借用資料數量、借閱期限及資料運送等安排。詳情請與圖書館館長聯絡。團體若想更改借用圖書館資料的公共圖書館,亦可隨時與有關圖書館商議,以便作出適當的安排。
聯絡我們
有興趣的團體可瀏覽圖書館網頁http://www.hkpl.gov.hk,或香港公共圖書館一覽表,查看我們的電話及地址,以便聯絡我們,辦理有關的借閱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