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刊註冊
書刊註冊組
已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一日
推出新版本的
書刊註冊表格
根據《書刊註冊條例》(香港法例第142章)的規定:
- 任何新書刊的出版人,須於該書刊在香港出版、印刷、製作或以其他方式製成後1個月內,將該書刊5本連同附屬該書刊的所有地圖、圖片或其他刻印,免費送交書刊註冊組;該等書刊須予妥當釘裝、縫線或縫製,並須以印刷或製作書刊及其任何地圖、圖片或其他刻印所用的最佳紙張製作而成。(註:"書刊"包括所有書籍、雜誌、期刊、年報,或其他同類的定期刊物。)
- 任何人違反《書刊註冊條例》,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00。
無須註冊的書刊
- 每星期出版不少於4次的報章。
- 並非提供予公眾人士的書刊。
- 內容純粹是價目表、銷售目錄、商業通訊或商業廣告的刊物。
如何辦理書刊註冊
- 在新書刊製成後一個月內,把書刊五本連同已填妥的「書刊註冊表格」一式兩份,郵寄或親身送交書刊註冊組。為免延誤註冊程序,請確保表格內填報的資料與書刊資料相符。
- 如書刊包含任何附件(例如地圖、圖片或其他刻印),必須一併五套送交書刊註冊組以辦理註冊手續。
- 所有送交的書刊及附件一概不予退還。
- 書刊註冊不收費用。
書刊註冊表格
查詢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香港公共圖書館書刊註冊組
地址:九龍荔枝角荔灣道19號荔枝角政府合署805室(港鐵美孚站C1出口)
電話:2180 9146 (書籍) / 2742 8981 (期刊) / 2180 9145 (國際標準書號)
傳真:2180 9841
電子郵件:bro@lcsd.gov.hk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 上午 08:45 - 下午 01:00
下午 02:00 - 下午 06:00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休息
(惡劣天氣下書刊註冊組的開放安排)